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陕西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高质量科学发展,充分发挥科研引领作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20〕7号)要求和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年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申报时间
1.申报单位:普通高等学校及各级各类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研究机构(教育局、电教中心、信息中心等)。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
二、选题内容和研究方向
研究选题主要围绕国家和本省关于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展开,主要关注省级层面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推进的关键技术、体制机制、前瞻性建议等问题,研究成果要能在省级信息化推进中实际应用并发挥关键作用。申请者可围绕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新基建、互联网+教育、智慧教育等选题方向(课题指南见附件1),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三、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二)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的第一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中级职称申请人须有两名以上同行业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四)按照“不结题、不立项”的原则,前期已承担课题未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项目类别为专项项目信息保障专项,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与所在单位科研部门联系。
四、课题类别与数量
2021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设置重点项目和自筹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重点课题不超过10项课题,自筹项目若干项。
重点项目要求在1-2年内完成。研究成果能够对我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推进提供咨询和支持,或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立项课题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自筹项目要求在1-3年内完成。研究成果能够对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推进提供咨询和支持,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立项课题自筹研究经费,对于成果特别突出的,酌情可追加经费支持。
五、立项与管理
1.申报程序:各市(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有关单位的课题征集工作,并负责所属申报课题的组织报送、审核与管理工作。省直管、直属单位和高等学校直接申报。
2.教育信息化专项课题的立项评审、指导管理和结题验收等工作由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对通过评审立项的课题单位下达立项通知书,对通过验收的课题单位颁发结题证书。
3.省教育厅对立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各地和有关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4.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成果将上报教育厅进行宣传和推广,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六、相关要求
1.各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对课题申报进行严格审核、筛选,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要确保课题符合选题要求和研究方向,注重项目的实践创新性、示范性和应用价值。
2.各高等学校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人须按照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填写申报材料,并生成纸质版《2021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装订,并填写“汇总表”和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按照项目类别逐级分别报送至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3.其他申报单位和课题申报人须填写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装订,并填写“汇总表”和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按照项目类别逐级分别报送至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雷,张原瑞
联系电话:029-88308813
电子邮箱:sneits@nwu.edu.cn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网络和数据中心106室。
邮政编码:710127
附件: 1. 2021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指南
2. 2021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书
3. 可行性研究报告(信息保障类)
4. 2021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5.《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6. 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