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26年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4年(含)以前立项的课题

2.未到期但已满足结题条件的课题,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工作程序

结题工作分为线上申报、线下提交结题材料、线下评审三个环节。

请申报结题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进行线上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结题文档界面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盖章的项目合同任务书扫描件;

2.项目研究报告(附件16000字及以上);

3.研究成果附件(格式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外文期刊论文附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研究生培养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

4.项目经费决算表(须加盖项目单位财务公章)

注意: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对于提交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确认以上材料全部准确无误后完成在线审核,待系统中显示审核通过状态时,下载打印《项目总结报告》(即:《结题申请书》),将结题申请书与系统中上传的附件材料纸质版装订在一起。装订顺序为:结题申请书、项目合同任务书、研究工作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各类附件材料。结题申请书及其他结题申请有关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结题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6630日。

2.报送方式:纸质结题材料邮寄至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电子版结题材料打包(打包文件命名方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

3.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申请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4.邮寄的结题材料,请与研究中心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四、其他事项

1. 各单位要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研究,并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结题材料;2023年后的项目对因特殊原因(需教育厅审核同意),已达到结项时间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附件2);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项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

2.请各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或学校未作说明,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被终止处理的项目,需追回剩余经费,并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3.结题材料中的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并在文中有该成果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字样。论文需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外文论文需附检索证明,每篇论文1pdf文件。

4.信息化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推广价值,鼓励各课题组在研究报告中,以附件形式提出对教育信息化的工作推进建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资政报告、推进文件、制度规范、项目建议、技术标准等。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原瑞

联系电话:029-88308734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网络和数据中心106室(建议采用顺丰或EMS

电子邮箱:sneits@nwu.edu.cn

附件:1.项目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要求

2.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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